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發布日期:(2014/8/21) 點擊次數:1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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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廠辦大集體改革,繼續壓縮中央部門“三公”經費預算。 會議指出,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是城市管理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關系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近年來,由于城鎮化快速發展,城市生活垃圾激增,垃圾處理能力相對不足,嚴重影響城市環境和社會穩定。 必須充分認識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全民動員、科學引導,綜合利用、變廢為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等手段,加強全過程控制和管理,突出重點工作環節,不斷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水平,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通過努力,到2015年,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50%的設區城市初步實現餐廚垃圾分類收運處理。 會議確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切實控制城市生活垃圾產生。 推廣使用城市燃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和菜籃子、布袋子,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和過度包裝,促進源頭減量。逐步推行垃圾分類,當前重點推進有害垃圾和餐廚垃圾的單獨收運、處理。推廣廢舊商品回收利用、焚燒發電、生物處理等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方式。 (二)增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能力。 完善收運網絡,推廣密閉、環保、高效的垃圾收運系統。強化規劃引導,推進垃圾處理設施一體化建設和網絡化發展。選擇適用技術,加快設施建設。嚴格規范操作,提高設施運行水平。加快存量垃圾治理。 (三)強化監督管理。 完善法規標準體系和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對設施運營狀況和處理效果的監管,開展年度考核評價并公開結果。完善全國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監控系統,定期開展排放物監測。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拓寬投入渠道,嚴格執行并不斷完善稅收優惠政策。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推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新區建設和舊城區改造要優先配套建設垃圾處理設施。強化對垃圾處理技術和設備研發的支持。大力培養專業人才。保障環衛職工合法權益。會議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省級政府負總責、城市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強化分工協作和宣傳教育,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會議指出,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一些國有企業資助興辦的向主辦企業提供配套產品或勞務服務的廠辦大集體企業,對發展經濟和安置回城知識青年、職工子女就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國有企業改革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廠辦大集體產權不清、機制不活、人員富余、競爭力弱等問題日益突出,大量企業停產、職工失業。 2005年,國務院批準在東北地區選擇部分城市和中央企業進行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已取得初步成效,試點政策逐步完善。會議決定,從2011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廠辦大集體改革,用3年至5年時間,使廠辦大集體與主辦國有企業徹底分離,成為產權清晰、面向市場、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職工得到妥善安置,職工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 會議強調,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化解主要矛盾,解決重點問題;堅持分類指導,通過多種途徑安置職工,處理好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險關系;堅持統籌兼顧各方面承受能力,由廠辦大集體、主辦國有企業、地方財政和中央財政共同分擔改革成本。中央財政將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經濟補償金中央財政補助比例,統籌用于職工安置。會議要求各有關地區、部門和中央企業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革方案,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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